各学院、科研机构: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将贵州大学等 10 家高校作为基础研究(自然科学类)项目自主验收试点单位的通知》(黔科通〔2023〕23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现有到期项目情况,我校拟开展省基础研究计划(一般)项目集中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验收范围
省基础研究计划(一般)项目符合以下(一)、(二)两种情形的必须参加本次验收,符合以下(三)、(四)两种情形的自愿参加本次验收:
(一)项目执行期已到期、未参加过验收的项目;
(二)办理过项目延期现已到期的项目;
(三) 办理过项目延期、延期时间未到但指标已达到的项目;
(四)考核指标完成度达到100%,且项目执行期已过50%,想参加提前验收的项目。
二、验收程序
(一)严格按照2023年7月1日起施行的《省科技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规则(试行)的通知》要求,认真准备验收材料(见附件1)。
(二)具体流程:
1.提交科技报告。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在线填写科技报告(http://xmgl.kjt.guizhou.gov.cn/),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近期因科技厅系统新启用验收功能,项目负责人提交科技报告有关问题可拨打85812921咨询。
2.系统填报。登录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jt.guizhou.gov.cn/#/home,按网页指引填报相关验收信息和材料。附件中需要盖章的请提前到科技处项目科盖章后上传。
3.审核。已上传系统的及时联系科技处审核。
4.提交纸质材料。验收审核通过后,按注意事项的装订要求和附件中的装订顺序提交4份完整的纸质材料至科技处项目科。
5.参加验收答辩。个人准备5-10分钟的答辩PPT,等待验收通知。
三、注意事项
(一)提供的论文须挂项目合同号,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必须是项目组成员,论文研究内容必须和本项目相关;
(二)经费使用率原则上应不低于总经费的85%;
(三)为进一步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提高验收工作效率,根据科技厅有关文件方案,简化财务验收资料,只需提供加盖财务公章的经费决算表、经费使用明细账即可;
(四)提交验收纸质材料(胶装一式4份,附目录,彩页分隔,合同原件复印件放在第3项,最终专家验收意见放在第2项);
(五)项目有延期和人员调整的需要在系统附件中上传调整情况相关表格。
四、提交时间
请需要验收的老师加入QQ群537975904,相关验收问题及流程通知会在群里通知,并按照验收程序和注意事项及时准备验收材料,于2025年5月16日前到科技处完成审核盖章程序,并于5月22日前提交胶装好的4套完整的验收材料至科技处项目科。
1.科技报告咨询电话: 0851-85812921.
2.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http://xmgl.kjt.guizhou.gov.cn/)技术电话: 0851-85817379
3.科技处项目科电话: 83227117、83227118,联系人:张老师、蒋老师
科学技术处
2025年5月8日
附件:
1.贵州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规则(试行)及附件
2.装订顺序
一审(校):张炼;二审(校):张丽君 ;三审(校):龚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