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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贵州省基础研究计划(一般)项目 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4-08-29 15:33 科技处项目科 

各学院、科研机构: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将贵州大学等 10 家高校作为基础研究(自然科学类)项目自主验收试点单位的通知》(黔科通〔2023〕23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现有到期项目情况,我校拟开展省基础研究计划(一般)项目集中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验收范围

省基础研究计划(一般)项目符合以下(一)、(二)两种情形的必须参加本次验收,符合以下(三)、(四)两种情形的自愿参加本次验收:

(一)项目执行期已到期、未参加过验收的项目;

(二)办理过项目延期现已到期的项目;

(三) 办理过项目延期、延期时间未到但指标已达到的项目;

(四)考核指标完成度达到100%,且项目执行期已过50%,想参加提前验收的项目。

二、验收程序

(一)严格按照2023年7月1日起施行的《省科技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规则(试行)的通知》要求,认真准备验收材料(见附件1)。

(二)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

三、注意事项

(一)提供的论文须挂项目合同号,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必须是项目组成员,论文研究内容必须和本项目相关;

(二)经费使用率原则上应不低于总经费的85%;

(三)所有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科技经费单笔支出1万元

以上的,都需提供发票和会计凭证(装订材料时严格按照支出明细中的顺序列放);

(四)提交验收纸质材料(胶装一式4份,附目录,彩页分隔,合同原件复印件放在第3项,最终专家验收意见放在第2项)

四、提交时间

请需要的老师加入QQ群537975904,并按照验收程序和注意事项及时准备验收材料,于2024年9月9日前到科技处完成审核盖章程序,并9月14日前提交胶装好的4套完整的验收材料至科技处项目科。

联系电话:83227117,联系人:张老师、陈老师


科技处

2024年8月29日

附件:

1.贵州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规则(试行)及附件

2.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流程及注意事项


附件【附件1:贵州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规则(试行)及附件.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流程及注意事项.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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