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处
 
热点文章
 
  详细页面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01-05 14:31  

各学院、各单位、申请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近日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为做好申报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81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由学院科研秘书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学院科研秘书有分配权限的自行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 《条例》、《指南》、《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及相关办法均可在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阅。

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2018年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申请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在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时再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A4纸),其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5、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62018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7请重点关注教育交叉学科代码F07相关方向。

8请欲申报的老师226日前将申请书(一份)交到学院科研秘书处(科研秘书报送时请附学院盖章的纸质申报清单并发电子版至3346964741@qq.com)同时在基金委系统中提交申请书(主要参与人必须确定,不能修改,申报内容可退回修改),学院务必于227日报送科技处项目科进行形式审查,35日由科技处请专家进行预审,39日返回申请者进行修改后于315日(中午1200前)报申请书(一式2份,两份材料要求完全一致,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除外)到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科技处将进行电子文本及纸质文本的汇总审核,最后由学校统一上报。

9、各学院(平台)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其年度绩效考核,请各学院(平台)务必高度重视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及时传达落实本通知精神,加强组织动员,合理安排时间完成申报任务。

10、凡没有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博士、教授、副教授,原则上都必须申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符合条件未报者,不予推荐申报省部级项目,博士则限制申报博士科研启动费项目或暂停报销博士科研启动费。

11、咨询电话:

   材料接收组电话:010-62328591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财务咨询电话:010-62327225,010-62326760,010-62329112

   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010-62327230010-62325557010-62327008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等:010-62328623010-62325562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010-62327015010-62328484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010-62327001

   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62326911

化学科学部

62326906

生命科学部

62329190

地球科学部

62327157

工程与材料

科学部

62326887

信息科学部

62327929

管理科学部

62326898

医学科学部

62328991

62328552

办公室

62327087

计划局

62326980

政策局

62326986

财务局

62327016

国际合作局

62327001

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

62325544

机关服务中心

62326949

 

附件: 1、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2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清单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不予受理原因

 

 

科 技 处

201815

附件【附件1: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18年国基申报清单(XXXXX学院).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3: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不予受理原因.jpg已下载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 | 返回首页 | 联系我们 

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学城行政楼主楼  电话:0851-83227122  邮编:550025  邮箱:gzsfdxkj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