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按照科技厅黔科通[2016]40号文件要求,科技厅项目需要填写科技报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按照要求填写科技报告。2016年4月1日前已经完成验收工作的项目,于4月30日前完成科技报告给全文和基本信息表的填写报送。正在实施的项目,于5月31日前完成技术报告全文和基本信息表的填写。
2、对拟开展验收的项目,按规定提交项目立项的摘要、课题验收摘要、最终技术报告,有条件的要提交各类试验报告、分析测试报告、工程测试报告、调研报告等,于6月30日前完成填写。
科技厅联系电话:85833823
附件:需填写科技报告的项目清单
科技处
2016.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