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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省教育厅2015年度普通本科高等学校“125计划”、招标项目、青年项目的通知
2015-05-12 16:51  

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强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黔党发〔2013〕12号)、《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决定〉的行动计划》(黔教科研发〔2012〕61号)、《省教育厅关于提升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的若干意见》(黔教科研发〔2012〕399号)有关精神,结合我省高校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度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贵州省重点领域攻关行动计划项目(简称“125计划”)、招标项目、青年项目。具体要求见“贵州省教育厅2015年度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二、申报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项目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有明确、先进的研究目标,技术经济指标明确、具体;有科学、可行的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可行;自筹匹配经费到位,技术力量和科研条件具备,研究队伍结构合理,保障措施有力。

(二)项目研究内容主要面向理、工、农、医类等领域,着眼解决我省中长期发展中面临的重大科学问题和技术难题,并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紧密结合。

(三)项目申请人必须是我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在职、在岗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能胜任主持工作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承担有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各类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以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各类项目不超过1项,主持和参与的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2项。

(五)项目申请人应遵守科学道德,坚持实事求是,切实加强申报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对申报项目的工作基础、研究现状、人员组成等作真实陈述,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可信。

(六)项目申报人要严格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规范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确保经费预算科学、规范和合理。

(七)项目申报材料原则上不定密级,确属保密课题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派专人送达。

三、申报方式

申请者先填写Word版申请书,并打印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1份(需用A3纸双面打印骑逢装订或A4纸双面打印胶装,纸质封面)由单位统一报送科技处。

四、申报受理时间和要求

(一)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过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6700546

附件:1.贵州省教育厅2015年度普通本科高校自然科学 研究项目指南

2.贵州省教育厅“125项目”申请书

3.贵州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类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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