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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贵州省科学技术厅、贵州师范大学联合科技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2-07-03 09:38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贵州省科学技术厅、贵州师范大学联合科技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2012年度联合科技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单位主管领导积极组织教师进行项目申报。并注意以下事宜:

一.资助项目数及资助经费:共55项,其中自然科学类40项,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左右;交叉学科15项,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左右。研究时间:2-3年。

二.本联合基金项目的申请、管理、结题均按照《管理办法》严格执行。

三.项目申报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填写申请书。

四.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者必须是贵州师范大学在职在岗的教师和科研人员。

2.符合2012年度贵州省科技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资助范围。

3.申请项目应具有相应的工作基础及实施条件。

4.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主持人及项目组主要成员参加研究工作的时间有可靠保证。

5.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人员,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凡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具有高级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须提交高级职称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其他申请人须提交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意见及专家的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

6.凡承担有国家级和省部级(含贵州省科技厅项目、省长资金项目、省知工办项目)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7.逾期两年以上未结题的纵向项目(含学校青年教师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8.在读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工作。

9. 凡具备申报条件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在2012年申报了贵州省科技厅项目但未获批的项目负责人可自愿直接转入申报2012年的联合基金项目。

五.按科技厅要求,项目预期研究成果一般应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

六.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先填写贵州省科技基金项目申请书(word版本),申请所需的相关材料见附件,并于2012年7月10日前由学院科研秘书统一将纸质申请书一式1份(A4纸)及本单位申报清单(电子版及纸质盖章1份)交到科技处。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12年7月2日

附件:1、贵州省科技基金项目申请书

2、申请书撰写提纲

3、贵州省科学技术厅、贵州师范大学联合科技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4、申请书填报说明

5、2012年度贵州省科技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附件1-5.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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