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贵州师范大学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管理细则》(校发【2007】118号)的规定,我校2011年度资助的学生科研项目将于2012年4月结题。为做好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院各单位在4月27日之前将本单位拟结题的学生重点资助科研项目清单和结题材料(含验收申请表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统一报送科技处,由科技处审核合格后兑现全部使用科研经费。
2、重点资助科研项目的结题如因期刊审稿等原因不能及时发表,课题组须向科研处提交拟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和投稿期刊的收稿回执,审核合格后即可视为项目按时完成研究,在结题项目的论文公开发表后,经科技处验收合格后才能兑现科研经费。
3、请各院各单位在4月27日之前对本单位的学生素质教育科研课题组织验收。
4、验收完毕后将本单位结题情况总结及验收合格的项目清单报送科研处备案。
5、对验收合格的学生素质教育科研项目,其经费的使用由各学院主管领导审查签字后直接到计财处报销。使用经费在资助总经费50%以内的部分由财务划拨学院的经费;超过资助经费50%的部分由财务划拨学校资助经费,但学校资助经费不得高于课题资助总经费的50%。
6、各单位获批2011年学生科研项目见“贵州师范大学2011年度学生科研立项清单”。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12年4月9日
下载附件:贵州师范大学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管理细则.doc 2011年度学生科研获批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