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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科研成果(自然科学类)奖励的通知
2012-05-08 14:02  
 

各学院,各单位:

    为调动我校教师的科研积极性,促进我校科研工作的发展,根据《贵州师范大学科研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07)118号]精神,我校将对2011年度的科研成果按照如下范围进行奖励。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本次成果奖励对从2011年1月-2012年3月公开发表的各类成果进行奖励,以前漏报的各项成果也可补报。

(一)论文类

(1)发表在《Science》、《Nature》和《Cell》等著名学术期刊的论文。

(2)发表在其他国外(英文)期刊的论文(注明期刊影响因子)。

(3)发表在国内权威期刊的论文。

(4)发表在国内重要期刊的论文。

(5)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的论文。

(6)被SCI、SCIE、EI、ISTP、MR、PA、CA、BA和BIG收录的论文。

(7)被《Science》、《Nature》和《Cell》等著名科学期刊及被其他国外期刊上的论文引用的论文(注明期刊影响因子)。

(8)国外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如查不到期刊影响因子,按国内核心期刊的论文奖励。

(二)著作类

(1)经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

(2)科普著作、学术译著

(三)专利类

(1)凡属于我校人员的职务发明而申请获批或授权的,专利权全部或部分属于贵州师范大学的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保护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等。

(四)获奖成果类

(1)署名贵州师范大学的国家级奖:特指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五大奖项

(2)署名贵州师范大学的省部级奖:指国家各部委颁发的优秀成果奖(需盖各部委公章)、贵州省最高科学技术奖、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等(盖省人民政府章)。

二、申报条件

(一)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署名上标“*”号者)均署名为贵州师范大学的论文,或者第一作者虽不是贵州师范大学的人员(如外单位进修人员),但通讯作者是贵州师范大学人员且贵州师范大学的单位排名为第一的论文,将通讯作者视为第一作者进行奖励。研究生导师指导本校研究生发表的论文,指导教师作为第一作者进行奖励(根据研究生处及所属单位出具证明)。

(二)署名贵州师范大学的第一作者

(三)署名贵州师范大学的第二作者

(四)署名贵州师范大学的第三作者

(五)教材、教科书和教辅类著作的奖励,由学校根据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另行奖励,不在本奖励范围之内。曾获省、校出版基金资助的专著不再奖励。

(六)“贵州师范大学”非第一完成单位的获奖成果。本校人员参加但没有署名“贵州师范大学”的获奖成果,不在本奖励范围。

“贵州师范大学科研奖励登记表”下发各单位,请各院各单位认真对照有关条件和要求组织你单位申请者进行申报。

三、申报途径

奖励的申报以各学院、所和部为单位进行,申请者须认真填写“贵州师范大学科研奖励成果登记表”,经所在学院、所和部主管科研的领导审查和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科技处。

四、申报材料

(一)所填“贵州师范大学科研成果奖励登记表”一份

(二)论文:发表刊物的原件或从网上下载的已发表文章PDF格式打印件一份,被收录文章的不需要提供收录证明,但需注明收录数据库和影响因子。

(三)著作:原件二本

(四)获奖成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各单位报送清单表(附电子版)

五、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清单表附电子版)于2012年3月27日前报送科技处。

联系电话:0851-6702732

 

特此通知

 

贵州师范大学科技处

2012年3月23日

下载附件:科研成果(自然科学类)报送清单.doc    2011年度自然科学类科研成果奖励申报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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