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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2-05-08 13:54  

2012年01月11日 19:24 责任单位:科学技术处;发布单位:学校办公室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文件通知精神,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我校有关申报工作的安排如下,请欲申报项目的老师严格按照以下通知进行申报工作:

一、本次申请的项目类型有: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及部分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等。

二、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2年度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认真填报《申请书》。

三、申请人条件

(一)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可以申请项目。

(二)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项目。

(三)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自然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单位申请面上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在职攻读硕士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及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

(四)凡属我校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人员,需由所在单位提供盖公章的函件至科技处,才能申报。

四、申请书撰写

(一)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最后一位(6位或4位)。

(二)2012年部分学科领域拟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拟申报地理学、电子学与信息系统及肿瘤学领域项目的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请参见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申请受理”栏目下的“特别关注”准确选择“申请代码”及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

(三)2012年版申请书中增加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填写等若干要求。

(四)2012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2.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在线申请项目的申请人需向依托单位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在线撰写中文申请书后,还应进行离线撰写,该英文申请书与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一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材料。

(五)主要参与者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公章;加盖的合作研究单位的公章必须与填写的单位名称一致;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1个申请项目的合作单位不得超过2个。

(六)申请书中的起始年月一律填写2013年1月—201*年12月。

(七)面上项目平均资助强度达8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平均资助强度达25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平均资助强度达5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

(八)下载使用新版申请书时,请务必将以前版本的申请书模板文件全部删除。

五、限项要求

(一)各类型项目限项申请规定: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专项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委主任基金项目、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等。

(三)作为负责人限获得1次资助的项目类型: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四)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的限项申请规定: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

(五)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3项限制的项目类型: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际(地区)交流项目、国际(地区)学术会议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专项项目、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项目,以及项目指南中特殊说明不限项的项目等。

六、具体申报的各类项目还有相关规定,请查看《2012年度项目指南》。

七、申报安排:请欲申报的老师2月27日将申请书(一份)交到学院科研秘书处(科研秘书报送时请附学院盖章的纸质清单并发电子版至kyc@gznu.edu.cn),学院务必于2月28日报送科技处计划科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是核查参加人员是否超项,该申请书一旦交到科技处,人员将不能变更;申报内容可再做调整),3月7日—8日由科技处请专家进行预审,3月9日返回申请者进行修改后于3月15日(中午12:00前)报申请书(一式3份,有特殊说明的项目类型除外)到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科技处将进行电子文本及纸质文本的汇总审核,最后由学校统一上报。

科技处

201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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